我在2022年11月19、20日參加華人共親職中心所舉辦家事親職協調訓練高階工作坊(律師專班),讓我獲益良多。
壹、「與高衝突父母的溝通技巧」[1]
一、 家事當事人可能會有的情緒
二、 理解當事人的情緒與處境,協助當事人回到理性的「技巧」
(一) 可視化
(二) 換句話說、可能的共識、事情的不同觀點
三、 與高衝突傾向者工作或溝通
(一) 可能觀察到:缺乏自我覺察、缺乏改變、都是別人的錯
(二) E.A.R(Empathy同理、Attention關注、Respect尊重)
1.
以同理、關注、尊重代替負向回饋
2.
高衝突傾向者容易出現高估危險、過度防衛,如果再給予負向回饋,會使其更高估危險、過度防衛
(三) 回應原則─BIFF(Brief、Informative、Friendly、Firm)
1.
聚焦未來
2.
忽略指責性發言
(四) 建立界線
四、 延伸閱讀:作者Bill Eddy
(一) It's All Your Fault!: 12
Tips for Managing People Who Blame Others for Everything
(二) BIFF for CoParent
Communication: Your Guide to Difficult Texts, Emails, and Social Media Posts
(Conflict Communication Series, 3)
(三) 高衝突人格法律實務工作(2020年05月)
貳、 「子女監護權事件如何確認父母的離間行為以及如何應對」[2]
一、 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,法院酌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時,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,審酌一切情狀,尤應注意下列事項:一、子女之年齡、性別、人數及健康情形。二、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。三、父母之年齡、職業、品行、健康情形、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。四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。五、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。六、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。七、各族群之傳統習俗、文化及價值觀。
二、 離間對子女的影響
高衝突環境會造成子女的壓力。當子女被迫參與父母及其家庭成員與另一方的衝突(例如子女對另一方表現出不合理的貶損,或子女利用、剝削另一方,或子女的認知與行為被操弄但必須堅稱完全是自己的意思),過程中子女所面臨內心矛盾、罪惡感、認知與事實不符,可能會造成長期、嚴重的傷害。
三、 如何確認離間父母的離間行為
(一) 有離間,未必能在子女身上找到特徵;能在子女身上找到特徵,未必有離間。所以不能用清單式方法確認。子女出現拒絕一方之行為,未必就有離間,律師應仔細探尋事實,分析可能原因,當事人有時需要的是溝通或親職能力,而不是把事件送進法院。
(二) 離間父母可能有的特徵
(三) 被離間孩子可能有的特徵
(四) 離間父母如何為離間行為
四、 法官/律師如何應對父母的離間行為
(一) 為保護孩子免於更嚴重的虐待,律師擔任離間方的代理人時,應優先考量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。
(二) 善用審理中的會面交往,「好的會面交往」有助於子女理解父母真實的樣貌,並與父母修復關係。當著未成年子女、父母雙方面前約定行為規則,並請法官把去除離間的行為規則記明筆錄。
(三) 法官借助社工、心理師對於三方(子女、離間方、被離間方)的教育課程。
五、 延伸閱讀:作者許翠玲法官
(一) 子女監護權事件如何確認父母的離間行為以及如何應對(上)(2020.11/全國律師/第24卷第11期/77-90頁)
(二) 子女監護權事件如何確認父母的離間行為以及如何應對(下)(2020.12/全國律師/第24卷第12期/62-74頁)
(三) 再談遭受離間父母如何舉證(2022.08/全國律師/第26卷第8期/65-81 頁)
參、 第二天上午主題為「高衝突家庭中的親子疏離」,基於給定的案例事實,各組進行角色扮演,接著分享擔任劇中角色的感受,同時組員間給彼此回饋。我覺得這是很難得的體驗。第二天下午主題為「自我照顧及減壓」,律師作為助人工作者,要先照顧好自己,執業生涯才會長長久久。
肆、 心得
從今年十月份中階工作坊,到今年十一月份高階工作坊,我一直有個疑問,也一直有其他同學提出相同疑問,當對造律師是戰鬥型律師,我們可以堅持當合作型律師嗎?我的答案是,我會建議我的當事人,做對她/他的孩子來說最好的決定。